在華盛頓州換外州或外國駕照
新搬到華盛頓州的居民,要在成為居民後 30 天內領取華盛頓州駕照。如果只是來訪,可以用本國駕照開車,最長 1 年。
持美國其他州的駕照:DOL 的考試頁寫明,18 歲以上、持有其他州、哥倫比亞特區、美國屬地或美國國務院核發的有效駕照(駕駛紀錄要是 30 天以內的),不用考試。辦事處仍然要驗視力。駕照已經過期的,要考知識考試和路考。未滿 18 歲的,走中級駕照(分級)的路徑。
關於知識考試,官方幾處文字不一致。州行政規則 WAC 308-104-047(2000 年頒布)只允許 DOL 免路考,而且要申請人先通過華盛頓州的知識考試;州法典 RCW 46.20.120(1)(b) 也只提到免路考。請以駕駛執照辦公室當場告訴你的為準。
持外國駕照:英屬哥倫比亞省(只限 Class 5,Class 7 不能換)、德國、韓國的駕照,18 歲以上不用考試。台灣和日本的駕照,要聯絡駐西雅圖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,或日本駐西雅圖總領事館;DOL 寫明要有翻譯認證。
其他國家或加拿大省份的駕照(包括中國大陸)不在名單上。DOL 寫明,要走完第一次領駕照的全部步驟:知識考試、路考和視力檢查。未滿 25 歲的,還要上免費的網路工作區與急救人員課程。有效的外國駕照可以在學校路考時使用。
關於工作區課程從哪天開始要求,來源不一致:DOL 頁面寫 2026 年 11 月 1 日,州法典 RCW 46.20.1191 寫 2026 年 5 月 1 日,並允許 DOL 在課程還不能上時免除。